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務項目的答疑公告
項目編號:czqt202302-049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答疑如下:
問題一、我公司對招標文件的第25頁的資信標評審中的救援車輛:(1)每增加1臺小型平板拖車的得3分,本條滿分6分;(2)每增加1臺15t(含)以上中型拖車的得4分,本條滿分4分,車輛類型的說法有疑問,發證機關發出的行駛證上對于拖車的術語是:輕型、中型、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請招標人和代理機構給于明確車輛類型,為感!
答:(1)招標文件中小型平板拖車、中型拖車、重型拖車是按清障車中的分類來稱呼,評審時車輛類型對應機動車行駛證中車輛類型描述的輕型、中型、重型專項作業車來進行對應評審。噸位以機動車行駛證中總質量為準。如小型平板拖車可以機動車行駛證中車輛類型:輕型專項作業車此類描述來體現。
(2)資信評分-救援車輛評分項現修改如下:
滿足招標文件救援車輛要求的得20分,在救援車輛要求基礎上:
①每增加1臺輕型的得3分,本條滿分6分;
②每增加1臺中型及以上拖車的得4分,本條滿分4分;
備注:自有車輛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原件掃描件,所有人必須為投標人;租賃車輛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原件掃描件。
問題二、我公司對招標文件的第25頁的資信標評審中的救援車輛:每增加1臺15t(含)以上中型拖車的得4分,本條滿分4分,15t(含)以上拖車應為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重型拖車),中型拖車都是在12t以下為中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中型平板拖車),輕型拖車都是在5t以下為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輕型平板拖車)。另所有救援車輛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均為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輕型、中型、重型),沒有招標文件中所描述的重型拖車、平板拖車,這樣的說法是不符合車輛類型要求的,請招標人和代理機構給于明確車輛類型,為感。
答: 同問題一回復。
問題三、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服務需求及要求中第二項服務要求第2小項救援車輛要求如下:小型平板拖車4臺;15t (含)以上中型拖車1臺;30t (含)以上重型拖車1臺,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類型登記沒有此三項車輛類型。
事實依據:按照公安部GA802—2014《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對機動車進行分類,車輛類型是根據機動車規格術語和機動車結構術語確定的機動車分類。
請求:更改救援車輛的要求,以機動車車輛行駛證的車輛類型為準。道路救援所用專項作業車為分重型、中型、輕型。
答: 招標文件服務需求及要求中救援車輛要求現修改如下:
輕型平板拖車4臺;
9t(含)-12t(不含)中型拖車1臺;
30t(含)以上重型拖車1臺;
所有車輛應加裝警報裝置。
吊車、駁客車輛等其它車輛根據現場清障需要提供。
評分車輛修改見問題一回復。
四、合同中乙方權利義務中型清障車(15T以上)修改為中型清障車(9t(含)-12t(不含))。
五、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調整為:2023年3月28日8時00分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商務大廈二樓)。解密時間調整為2023年3月28日8時00分至2023年3月28日9時00分。(具體以網上招投標系統解密倒計時為準)
注:此澄清答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看下載。以最后發布的招標澄清答疑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項目最新投標文件。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不便,敬請諒解!如因投標人不及時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名稱:安徽明巢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桑澗鎮
聯系人:王林
聯系方式:18955011322
代理機構名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商務大廈6樓
聯系人:關勤勤
聯系方式:18909605753
日期:2023年3月13日